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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宁远:确立最低工资标准 为进城务工人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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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确立最低工资标准 为进城务工人员保驾护航
2016-11-09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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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配置的良性循环,特别是弱势职工全体的劳动报酬问题。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16年来确立了全县100%用人单位执行不低于“103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劳动者工资的标准。
    据悉,此举一方面拉近了职工群众与党和政府的距离,充分表达了党和政府的人文情怀,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呵护与关怀。另一方面,提供稳定的劳动力利于我县承接产业转移与自身产业升级,对宁远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为改善弱势职工全体生活条件与生活质量做出了保障。
    然而,让“最低工资标准”得到有效落实,还需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推进:一、做好执行最低工资政策宣传,利用各平台、多媒体、新老方式交替进行,如:微信公众平台、网络公布、电视电话、报刊宣传栏、推广文件等。二、深入用人单位开展督查指导。要求企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每月按时发放最低工资,违者对企业进行处罚。三、建立最低工资监控保障制度,对企业录用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情况、劳动保障情况依法进行监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会制度,通过查验工资手册,领取工资名册等方式,进行进城务工人员座谈。四、严格审批集体工资专项合同。在推进集体合同内容的协商和文本签订上,提倡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审批工资专项合同时,严格以省、市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依据,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审查,增加职工工资。
    通过“最低工资标准”的确立,为本县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安上了“双保险”,真正起到了为职工群众基本利益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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