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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5-0434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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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东霜红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蒋泽方、刘翠云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冷劳仲案字〔2025〕第441号),申请人蒋泽方、刘翠云请求本委裁决:双方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劳动关系成立。本委多次电话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元寿,均未能取得联系,而后本委通过邮寄送达方式被退回,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12月18日9时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新府路社保大楼二楼216室(仲裁二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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