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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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4-09-29 16:2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 | |
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查
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查 1.办理部门:经建科:陈晓春科员,8369563。 2.办理对象: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3.办理条件:一、预算:(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2)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3)经有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编制的预算书,工程量计算书;(4)经有关部门审查的报告书;(5)征地、拆迁费用预算还需提供征地红线图、补偿标准计算、拆迁平面图、拆迁费用计算等详细资料。二、结算、决算:(l)立项批准文件;(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预算批复;(3)招标书、投标书、中标通知、施工合同;(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单、隐蔽工程记录;(5)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超预算资料;(6)施工图、竣工图;(7)验收报告;(8)决算书、工程量计算书;(9)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决算审查报告;(10)征地。拆迁费用决算还需提供征地红线图。补偿标准计算、补偿合同,拆迁平面图拆迁费用计算、拆迁合同、产权证等详细资料。 4.办理程序:投资评审中心受理——现场踏勘——审理定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二审现场踏勘——二审审查定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向财政局报告——财政局批复。 5.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根据投资大小最短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 6.是否收费:不收费。 7.监管部门:市财政局经建科,陈荣光科长,8369563。 8.办事纪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接受请吃、请跳、请钓、请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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