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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委干[2008]42号
关于刘建宽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刘建宽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中共永州市委2008年7月4日
主题词:干部任职 刘建宽 通知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