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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关于开展“五一” 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09-04-30 06:48:0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粮食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二〇〇九年度“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粮食行业实际,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年”治理工作。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五一”期间,加强领导带班岗位责任制和现场巡视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抢救方案,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检查  做好隐患治理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单位在“五一”期间要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全面的自纠、自查活动,查找隐患,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本企业无安全事故。
  三、做好节日值班  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安全值班计划,安排人员。加强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四、请各单位将“五一”期间本单位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安排情况于4月29日前报送市粮食局办公室;5月5日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书面材料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市粮食局行发科。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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