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函[2009]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六日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务求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为推动永州科学发展、赶超崛起服务。
一、突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一)推进市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深入推进审批项目、流程、制度、服务、硬件五个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努力创建全省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坚持应进俱进,做到项目、人员、职能进驻“三到位”;着力推进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督系统;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创新审批方式,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项目立项、工程设计、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竣工验收并联审批,大力推行全程代办制,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全面落实财政“一口收费”制,做到“以票控审”;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进场交易、全程监督管理;加强窗口效能监察,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行政许可案卷阅评员,对窗口办件及服务跟踪监督。(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政务中心、市信息化办)
(二)加快县区、乡镇政务中心建设步伐。对县区政务中心建设实行分类指导,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促进平衡发展。冷水滩区政务中心要整合有关办事大厅,注重便民办事和社会服务;零陵区、东安县要加快政务中心建设;祁阳县、江华县政务中心要扩大办事大厅面积,完善设施设备配套;江永县、蓝山县行政大楼要确保政务中心的功能需要;回龙圩、金洞管理区年内要建立政务中心;宁远县、道县、新田县、双牌县政务中心要扩大进驻部门,严格规范管理。要按照“找得着人、办得好事”的原则和“2009建成50%、2010年全部建成”的目标,加快乡镇政务中心建设步伐,制定出台乡镇政务中心建设指导性文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务中心)
二、抓住关键环节,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必须执行的程序,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对自由裁量弹性分档设限,进行细化、量化,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全程公开。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公开听取群众意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实施
(五)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工作机制。同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创办政府公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各级政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市新闻办、市档案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功能,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内容保障,加快向县区、乡镇延伸。(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七)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性、操作性强的社会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议。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的《条例》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四、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市直机关政务公开水平
(八)继续加大“三公部门”政务公开力度。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运行的各环节、全过程,着力抓好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继续将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房产局、市公用事业局等15个单位作为“三公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责任单位:市直15个部门公开重点单位)
(九)推进内部公开。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使用、机关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问题,加大内部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十)加强典型引导。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在做好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系统和行业的指导。下半年组织召开市直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五、突出重点内容,巩固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十一)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重点公开各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保证农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二)推进基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进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继续探索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总结社区、农村信息化服务政务公开的经验,继续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适时组织召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务公开办)
六、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十四)加大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严防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五)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详细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规定,加强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教育机构和医疗单位公开的重点内容,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电业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六)加大维护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做好化解矛盾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开工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
七、加强基础建设,抓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于下半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社会评议。(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八)加强调查研究。着眼于解决政务公开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善于借助高校、科研院所、基层单位等力量,积极进行理念探索和实践创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重加强政务中心管理队伍及窗口人员建设,通过制定人才建设规划,加强培训教育和组织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将学习《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其配套制度列入新录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对各级政府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轮训,提高其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法制办、市人事局、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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