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召开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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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06-30 10:5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 | |
6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消费者、经营者、行业管理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听证会。
据悉,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现执行的票价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起步价为2公里3元(另加收0.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费),超过2公里的为1.4元/公里,夜间营运价格上浮20%。随着近两年来我市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特别是油价的飞速上涨,导致出租车经营成本增加,很有必要对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出租车公司及其行业管理部门在听证会上提出的调价方案为:起步价为3.5元/1.5公里,里程价1.6元/公里,不再加收0.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费。市物价局则根据省物价局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周边地市情况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本审核结论,按25%至30%左右的利润价成本计算,提出拟调价方案为:起步价由3元/2公里调整为3元/1.5公里,里程价仍为1.4元/公里不变,0.5元的燃油附加费继续收取。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大多数赞同物价部门提出的调价方案。(继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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