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段发生 柏劲松) 日前,市派驻村办下发《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保持市派驻村帮扶工作稳定性的通知》,要求市直和中央、省驻永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驻村帮扶后盾单位调整方案出台前,不得擅自变动原有驻点村,也不得擅自变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通知明确,没有涉改的单位,按原来驻点帮扶村“一定三年”要求,继续抓好驻村帮扶工作。涉改单位按改革后的对应职能划分,由新单位暂时继续履行驻村帮扶职能。市派驻村办在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涉改单位具体情况,统一提出驻村帮扶后盾单位调整方案报市委审批后实施。在此之前,100个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驻点村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得擅自撤队。所有市派工作队员的变动,要按程序报请市派驻村办同意。在没有得到审批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力量前,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队员,工作队员不得以变换单位或岗位为由不经报告就自行离岗。工作队工作经费及工作队员的伙食补贴等待遇,由驻村队员现所在单位承担,并按标准继续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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