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婷 刘明庆 何金华) 6月17日上午,农民工唐红志、酉又先、蒋阿名等3人拿着锦旗满怀欣喜地来到道县人社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感谢帮助他们追回被恶意拖欠的14万元工资。
2018年6月25日,唐红志、酉又先、蒋阿名向道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称遭受某装饰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接报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受理,并迅速立案调查,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核实,该单位法人代表周某陆陆续续拖欠公司员工16人劳务工资共计143000元。核实情况后,县劳动监察大队依法按程序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但该公司仍未支付员工工资。由于该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涉及人数多、时间长、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公司法人代表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在侦查阶段,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被全部追回,并发放至农民工手中。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