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邓忠宝 沈程)近日,东安县司法局大庙口司法所远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死者家属合法权益。最终,死者家属获赔各项经济损失120万元。
大庙口镇唐某经人介绍去往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工地做工。6月18日,当唐某深入地下10米深的打桩井施工时,一台挖机不慎将一块大石头跌落井底,导致唐某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获悉情况后,情绪激动,坚决要求对方赔偿150万元,对方认为赔款太高,双方僵持不下。
大庙口司法所调解员了解详细情况后,与几名家属代表赶赴永顺县。调解员指出,死者与工地属于劳动关系,适合工伤保险条例,且死者尚有一名未成年小孩需抚养。通过阐明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5天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将死者火化后,由工地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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