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欧阳婷 蒋满章)4月16日,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蒋斌全带队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与其交流学习如何在执行过程中使用“电子封条”。
“电子封条”全称叫“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传统纸质封条容易自然脱落,或者被人为撕毁,执法部门也难以取证、追究,导致威慑力不足、查封效果不理想。相比而言,“电子封条”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是外观醒目,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且“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二是牢固耐用,电子封条固定性极好,能牢牢地固定在房屋进户大门上,覆盖门锁,不会脱落;三是有警报功能,如有人企图破坏设备,“电子封条”会发出声光警告。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进行同步取证,并同步发送到执行人员的手机终端,此外,“电子封条”上有二维码,扫描二维码,相关人员可以阅读相关法律文书,实现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
我院与会交流人员表示: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借力科技创新查封房产方式,在全国法院范围内率先在执行过程中使用“电子封条”,并取得了较好反响,体现了“执行+科技”带来的聚集效应。我们将及时把此次学习交流整理后汇报院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开始“电子查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