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高婷)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近日,江永县司法局联合县民政局深入各乡镇全面指导、督导村规民约的法制审核工作。
审核过程中,县司法局根据各行政村的特色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建议各行政村因地制宜,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将社会治安、邻里关系、村风民俗、公共卫生、消防安全、婚姻家庭等纳入村规民约中,特别是应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措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新风尚;以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五方面为着力点,对各行政村提交的村规民约逐条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相关条款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是否侵犯村(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是否存在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的情况,是否越权行使处罚权,设置没收、罚款的条款等;对存在争议性的条款进行删除、修改,共审查96个行政村、16个社区居委会,提出修改意见200余条,删除20余条,确保做到100%进行审核,100%无错误,高质量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法制审核工作。
通过此次指导督促活动,提高了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法制审核能力,并为推进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修)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