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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渡期的居住证办理?
  • 2016-06-1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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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施行。我省原来实行的《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同时失效。省公安厅正在研究起草《湖南省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组织开展居住证改版工作。在上述工作未完成之前,我们称之为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全市居住证办理按照“新规定、旧证件”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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