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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州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 2022-03-22 09:55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
  • 【字体:   

YZCR-2022-01003

永政办发〔2022〕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

《永州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永州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冷水滩区、祁阳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永州经开区各新增1家上市公司,确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任务。到2026年,零陵区新增1家上市公司;宁远县、道县、东安县、新田县、双牌县、蓝山县、江永县各新增1家上市辅导备案企业。

2022年,全市新增1家企业新三板挂牌、12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12家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确定重点培育上市企业不少于15家,其中冷水滩区、祁阳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各推荐不少于2家,其他县区、永州经开区各推荐不少于1家;净增省级上市后备企业10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2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突出先进制造、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分别建立市、县(市、区)上市后备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含永州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要积极向市金融改革发展和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上市办”)推荐上市后备资源。市上市办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精选不少于15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重点关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与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方式。积极引导银行、证券、融资担保、股权投资、小额贷款等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加强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发展。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辖区上市后备企业,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并推动市中心城区(含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下同)企业成功上市的股权投资机构,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税收分享比例给予其投资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上市后备企业,帮助企业改善股权结构、提升对接资本市场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永州银保监分局〕

(三)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挂牌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造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社保等相关问题,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到新三板和湖南股交所挂牌、融资及规范发展。各县市区五年内每年完成股改企业不少于1家、新增挂牌企业不少于1家,具体任务根据省里考核要求分年下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  

(四)加大企业上市宣传培训力度将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开设专门课程,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知识实际运用能力。支持有丰富经验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来辖区开展企业上市服务,发挥上市服务机构推动作用。各级金融部门要定期不定期举办上市培训、座谈、研讨等活动,邀请专家授课辅导,帮助拟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上市理念,学习掌握上市政策,提升上市实务操作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培训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企业上市知识和工作,营造企业上市良好舆论氛围,引导更多企业依法依规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办)、市财政局〕  

(五)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上市事项办理绿色通道,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帮助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历史问题,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及时为企业出具合规证明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应当秉持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在符合法律原则前提下,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依法解决。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在涉及辖区拟上市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问题,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与企业沟通,妥善予以处置,并及时通报给市上市办。网信等部门要指导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重大舆情组织开展管控和引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  

(六)拓宽企业上市渠道。坚持以推动企业境内首发上市为主,统筹推进境外上市、重组上市、引入外地上市公司工作。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政策机遇,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重点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鼓励和支持旅游、游戏、文创、餐饮、网络、房地产等行业企业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上市,以及通过借壳上市、特殊目的并购公司上市等方式实现境外上市。利用我市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区位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资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对中心城区企业上市给予总计1500万元补助,其中辅导验收通过后给予700万元补助,企业成功上市再给予800万元补助。对在香港、美国等资本市场的主板市场上市的中心城区企业,以及引进市外上市公司、收购市外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将注册地迁至我市中心城区的企业,参照A股上市补助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对中心城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给予100万元补助,在湖南股交所股改板挂牌给予30万元补助、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给予15万元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税收分享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

(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或者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对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权调整与转让、持股方式的变更(如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等重组情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由受益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依法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府办(金融办)〕

(三)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上市办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上市进程。对重点培育上市企业,由联系县市区的市级领导定点联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制定政策规划,纳入绩效评估,建立“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即每家企业明确一名县市区领导联点负责、一套园区服务班子跟踪服务、一套中介机构班子专业服务、一个企业内部上市工作组具体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快推动本地企业上市步伐。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调度督导力度,对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拖延的,严格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上市办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市中心城区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健全覆盖企业上市各方面的政策措施。

附件:1.永州市企业上市五年工作目标(2022-2026年)

      2.永州市企业上市2022年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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