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次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2019年7月3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录春在市政府二楼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精神,听取市优抚医院整体搬迁至市军供大厦、全市信访工作、永州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项目工程EPC招标和配套道路工程EPC招标以及市公交公司、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路桥公司归口市国资委管理等情况汇报,审议《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
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录春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精神,并就我市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禁任何人“打牌子”办事,严禁任何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违规任用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特定职位。领导干部应当带头抵制“打牌子”行为,坚决不能当“两面人”,加强对身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任何打自己“牌子”办事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向组织报告,早提醒、早纠正。加大惩处力度,对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和办事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局长彭晓东关于《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认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会议原则同意《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住建局要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行文。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州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和市县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公众号、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对领导干部、业务科室、经办人、申请人的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升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重点评估评价各地各部门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等情况,督促、指导、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三
会议听取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周智亮关于将市优抚医院整体搬迁至市军供大厦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认为,市优抚医院现有大楼非常破旧,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已不能满足医院正常营业的需要,而市军供大厦现有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将市优抚医院整体搬迁至市军供大厦是一件互利共赢的大好事。
(一)同意将市优抚医院搬迁至市军供大厦,争取在2020年春节前搬迁到位。
(二)同意由市优抚医院出资,在市军供大厦正前方建设一条医院专用通道,修建通道所需的约5亩土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同意市中心医院对市优抚医院进行托管,将市优抚医院作为知名医院来打造,提升其医疗实力和管理水平。市优抚医院行政管理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业务管理指导由市卫健委负责。
四
会议听取了市信访局局长刘建能关于全市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我市信访形势总体持续平稳向好,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1-6月,我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排名全省第一,取得的成绩十分不易,市政府对此充分肯定。会议强调,今年国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面临的信访任务和压力非常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力做好劝返工作,确保70周年大庆社会大局平稳。
(一)同意开展乡镇“三无”创建工作,提升基层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对“三无”创建工作好的乡镇颁发奖牌。
(二)同意采取奖励的办法规范驻京劝返工作人员补助,驻京劝返人员补助维持现有4000元/月标准不变。为鼓励信访干部积极作为,提高工作积极性,可由市信访局制定具体的奖励考核办法,对完成任务表现优秀的可发放不超过500元/月的奖励。
(三)同意建立协助信访维稳奖励机制,对提供规模聚访、进京赴省非接待场所上访、闹访、滋事预警等涉访维稳重要信息,或给予重大帮助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具体范围和标准由市信访联席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联席会议审定,但奖励标准不能过高。
五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秦功智关于市公交公司、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路桥公司归口市国资委管理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一)同意将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永州市路桥公司调整为市国资委管理,由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二)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要理顺工作职责,将双方职责以及3个公司职责全部划分清楚。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指导和监管仍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理顺后,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要在半个月内完成移交工作,3个公司移交到位后,市审计局要对3个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要在2个月内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考虑到市国资委监管任务加重,市国资委要向市委编办提出书面报告,请市委编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支持性意见报市编委会研究。
(四)为促进3家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和全面发展,同意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意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作为各县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运营主体(已作为示范县创建的宁远县、中心城区冷水滩区除外)。
六
会议听取了市经投集团董事长胡勇刚关于永州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项目工程EPC招标和配套道路工程EPC招标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一)关于永州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项目工程EPC招标。会议明确了四点要求:一是招标文件和程序要合法合规,不得出现任何瑕疵和漏洞。二是项目招标价格要严格控制,招标控制价为10亿元。三是工程质量安全要严格管控,不能出现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四是项目管理要严格到位。会议同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全过程咨询单位,委托其负责项目监理、工程造价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同意项目带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招标;同意由造价主管部门对项目创意策划费、品牌输入费、工程设计费等费用进行审查认定,纳入招标条款。
(二)关于永州华侨城项目配套道路工程EPC招标。会议同意将巴洲大道、东湖路和湘江东路等3条道路打捆为华侨城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EPC单位。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甲级、施工一级资质,严禁工程挂靠、“打牌子”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三)市政府副市长欧阳元初负责对两个项目EPC招标方案进行把关,并抓好两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出席:何录春、严兴德、欧阳元初、谢景林、李旦梅、陈宇荣
其他列席人员:
各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黎武、邓海波、唐海涌、汤荣石、张疑斌,市政府办文中林,市政府研究室乐家茂。
议题一:无
议题二:市住建局彭晓东,市发改委唐富荣,市自然资源局蒋良铁,市生态环境局谭立宏,市交通运输局秦功智,市水利局曹小阳,市人防办蒋明清,市应急管理局段灵利,市城管执法局唐慧云,市行政审批局张国政。
议题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周智亮,市委编办段联群,市发改委唐富荣,市自然资源局蒋良铁,市卫健委肖东民,市财政局艾艳君,市住建局彭晓东。
议题四:市信访局刘建能,市委组织部庞振,市委编办段联群,市公安局周礼功,市财政局艾艳君,市审计局王衡平,市驻京劝返办高文。
议题五:市交通运输局秦功智,市纪委监委蒋俊林,市委组织部庞振,市委编办段联群,市信访局刘建能,市国资委刘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杨小民,市公交公司唐晓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扶建雄,市路桥公司蒋善。
议题六:市经投集团胡勇刚,市发改委唐富荣,市财政局艾艳君,市自然资源局蒋良铁,市住建局彭晓东,市文旅广体局李长文,市司法局潘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恺。
记录:罗奎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议定事项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一、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精神 |
陈宇荣 |
市政府办 |
二、出台《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
欧阳元初 |
市住建局 |
三、抓好市优抚医院整体搬迁工作 |
谢景林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四、抓好全市信访工作 |
刘新良 |
市信访局 |
五、将市公交公司、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市路桥公司调整为市国资委管理 |
严兴德 |
市国资委 市交通运输局 |
六、抓好永州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项目工程EPC招标和配套道路工程EPC招标工作 |
欧阳元初 |
市经投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