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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永州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公告
  • 2018-06-06 10:07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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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启动永州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函》(永交函[2018]7号)和《永州市中心城区传统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运价和燃料价格联动办法》(永发改价[2017]316号)文件中 “当油价进入每升6.64元至7.43元区间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0.5元的燃油附加费,以上联动办法需燃料价格持续在某一区间达46天后方可启动调价,期间若燃料价格浮动到另一区间范围,时间则从浮动到另一区间的当日重新开始计算。”的规定。经调查核实,我市92#汽油零售价格目前已连续65天维持在6.74元/升以上(2018年3月30日92#汽油价格调整为6.84元/升),达到了联动办法启动条件。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永州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表外加价0.5元每车次的燃油附加费。特此公告。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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