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有为 郁罗霄) 2018年一季度以来,新田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对健康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医疗保障深入开展。该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以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截止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2221人,参保73560人,资助金额共计735.6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城乡居民医保就医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一季度以来,全县贫困人口住院1789人次,医疗总费用780.28万元,医保报销494.15万元(其中提高10%部分52.91万元);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原农村五保对象、 孤儿)、优抚对象、90岁及百岁老人、兜底扶贫保障对象,共资助5936人次,资助金额106.848万元;对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合参保共资助7168人次,资助金额71.68万元;对独生子女家庭、两女结扎户家庭、手术并发症对象等三类人员全额资助参保,共资助3653人次,资助金额65.75万元。
先诊疗后付费持续推进,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县所有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对前来就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行了此项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了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一季度以来共有406人次享受此项政策。
继续开展大病集中救治,部分费用减免。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中,罹患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和肺结核患者进行集中救治;患者康复出院时,通过一站式结算窗口结算后,对患者个人自付部分的50%由医院给予减免。一季度以来,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对全县罹患4类9种大病和扩大5种大病患者,个人自付部分的50%给予减免86人次,减免金额5.37万元,剩余个人自付部分50%合计5.37万元由县财政兜底,真正实现了住院“零”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兜底保障。按照省政府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不低于80%的标准”,对“湖南省健康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1318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80%进行兜底,政府兜底资金165.21万元,兜底资金已全部发放到贫困人员手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重点人群的60%进行了签约服务,确保了贫困户人口和重点人群均能得到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大病医疗保险,低保困难群众大病医疗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特殊困难人口大病保险补偿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今年我市经招标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田支公司为全市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贫困人员在各医疗定点单位出院时,可以直接进行结算。一季度以来,全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账64人次,大病保险基金报销13.84万元(其中降低50%起付线支出6.98万元)。
民政救助工作持续推进。一季度以来,直接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 3018人次,65.5845万元其中:住院救助470人次,43.1311万元。门诊救助2548人次,22.4534万元。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全县230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全部纳入了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现已建成的5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