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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2723人次接受廉政谈话
  • 2019-06-12 08:28
  • 来源: 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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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刘佳宾 张文)“作为一名新任纪检监察干部,我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自身过得硬。”日前,宁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员在接受任前廉政谈话时言辞坚决。

今年以来,宁远县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考核指标内容,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责任落实落细。制定出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规程》,使“四种形态”的运用程序化、规范化。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党委(组)和纪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县委、县纪委分别签订了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与下属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宁远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谈话提醒作为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及时发现和处理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个人履历、工作表现、群众评价等,全方位了解谈话对象的自身情况,开列“问题清单”,明确谈话方向。坚持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干部任用的必经程序,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提醒,助推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强化法纪意识和担当意识。今年1至5月,全县组织开展廉政谈话2723人次,其中例行廉政谈话204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60人次、提醒谈话205人次、约谈149人次、诫勉谈话6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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