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有为)日前,新田县卫生健康局出台《基层医疗机构远程诊疗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旨在为保障基层远程诊疗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充分调动远程诊疗服务各参与方的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对口支援、医共体、分级诊疗、健康扶贫等工作目标任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共享,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方案的考核对象为新田县内试点建设远程诊室并开展远程医疗业务的县、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方案对县直公立医疗机构是否将远程诊疗纳入医院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对口帮扶、医联(共)体、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评估体系及绩效考核体系;是否明确医院科室承担远程诊疗室工作,并配备两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远程诊疗业务;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远程诊疗设备并开展远程诊疗业务;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远程诊疗管理考核制度及长效机制等,明确了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个月要完成一定比例的诊疗任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向省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医疗中心申请远程会诊,并按要求完善资料,建立台账备查。
方案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基层远程诊疗政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发挥远程诊疗技术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作用;要强化考核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县卫生健康局将不定期对远程诊疗服务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目标考核并予以通报,将考核情况与评先评优、晋升晋职、干部任用、绩效考核、机构效验等挂钩。同时,对重视不够、问题较多、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