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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两单位荣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 2021-01-19 09:05
  • 来源: 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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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骆力军 杨艳芳)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命名2020年“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小区)”的通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和宁远县实验中学荣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近年来,宁远县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文明创建”为契机,在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做好城市公共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的同时,大力组织开展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等社会绿化活动,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强化措施,单位庭院和小区绿化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功效不断提升,市政设施规范运行、功能齐全,城市绿化建设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通过加强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技术指导,先进经验学习等活动,积极引导全县有独立院落的单位、居住小区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助力宁远县国家级园林县城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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