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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到180元/人
  • 2017-10-2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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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唐敏)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8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推进中,缴费标准从去年的150元/人提高到180元/人,提高的30元中有20元会划拨到参保对象家庭门诊医疗费账户中,有10元用于支付卫生院或社区医院医生签约服务费。缴费截止时间到2017年11月30日。

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参保方式

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所属村、社区参保缴费,并不得将不属于同一家庭的参保人员并入同一家庭进行参保缴费;在校大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统一参保。

困难群体参保资助补贴标准

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30%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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