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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生态检察”守护湘江源头碧水
  • 2018-05-17 08:59
  • 来源: 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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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讯(记者 欧春涛 周燕妮 通讯员 王党生 王湘俊)5月16日,由冷水滩区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河库管护联合执法大队在湘江岸边的黄阳司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当场与水库养殖主签订协议,要求一周内彻底消除水污染源。这是我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连续342天打出“司法组合拳”,守护湘江“母亲河”的一个缩影。

永州是湘江的源头,拥有4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长期以来,由于公众环保意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湘江流域水质存在生态安全隐患,为此,市检察院创新“生态检察”模式,决心用司法力量守护“母亲河”,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2017年6月8日,永州成立了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联络室,并在全市11个县区检察院设置驻环保部门检察联络室,双牌县检察院还率先组建了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从而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环保部门的依法行政职能紧密结合起来。“生态检察”负责依法履行生态环保方面的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立案监督、提前介入、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等职责。

为确保生态司法保护模式的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市检察院与环保、城管、爱卫办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加强证据调取合作,形成了多部门合作的联合保护机制。从去年10月27日起,市检察院、市环保局在全市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针对部分县区存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和陆域标识牌不完善、数量不够,保护区围挡、隔离护栏网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市检察院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督促整改。通过延伸办案触角,目前这些问题已逐步整改到位。

同时,市检察院采取督促履职和公益诉讼的方式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东安县检察院通过督促履职,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位于该县紫水河新屋至五坝段保护区的酒店临时非法建筑。祁阳县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该县水厂取水口上游有非法餐厅污水直排湘江,便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店被依法拆除。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督促履职案件3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6份,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35个,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17年,永州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名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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