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财预〔2019〕13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永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职
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8〕200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9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中职国家助学金 万元,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02中专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2018〕16号)精神,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5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6号)相关规定,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
二、各地要认真贯彻《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教发〔2016〕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17〕12号)等要求,在分配资金时,优先将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各地要做好2019年预拨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永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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