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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2019-07-19 16:16
  • 来源: 中央补助地方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字体:   
永财预〔2019〕43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98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9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你区永州天然植物高新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特殊植物提取物产品开发”项目支出,实施年限2019-2021年,项目负责人尹业师,项目编号:2019XF5067,相应增列你区收入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支分类功能支出科目“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
接此通知后,请你们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贯彻<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教【2016】62号)要求,建立项目单位法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各项工作;积极落实项目申报书的承诺,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将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同意核算和管理,实行专账反映、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省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湖南省贯彻<中央引导地方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永州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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