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2025-0344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及推动国防动员法治建设持续向好。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永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近3年来承担过市直机关或县级以上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三)近3年来参与过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或咨询研究工作;
(四)选聘申请人2022年以来未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其所内律师2022年以来未因执业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
(五)登记注册地在永州市中心城区,或在永州市中心城区有分支机构;
(六)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七)不接受联合体选聘申请;
(八)申请律所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成为入驻供应商。
二、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委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三)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受委托代理市发改委或市国动办(含委属二级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纠纷等案件;
(五)对市发改委、市国动办机关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意见;
(六)协助市发改委、市国动办机关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七)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八)办理市发改委、市国动办交办的其他重大法律事务;
(九)服务团队至少包括2名以上专职律师(其中至少1名为合伙人级别以上律师)负责对接上述法律事务,及时响应有关需求。
三、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经考核业绩优秀,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年。
四、服务费用:每年日常法律服务费用5万元以内,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用按5000元/件计费。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选聘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选聘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密封后加盖公章。
(二)申请材料包括:
1.《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委派服务律师基本情况表》;
3.律所执业许可证和拟派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律所能力和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判决书、复议决定、咨询报告、立法研究成果等;
5.委派服务律师的能力和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判决书、复议决定、咨询报告建议采纳情况、立法研究成果等;
6.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请将申请材料一式五份递交到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十四楼1406室),信封上请注明“法律顾问申请材料”,同时将上述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yzzb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法律顾问申请材料”。联系人:胡晓,联系电话:0746-8368577、13107466010。
(四)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申请律所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委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选聘程序
(一)收到各律所申请后,合格申请律所不少于3家时,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各律所报价、资质、专业能力、业绩、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顾问单位,并在我委网站公示结果,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律所,我委将与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附件:《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委派服务律师基本情况表》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