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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5-10-11
名称: 关于手机APP新增10项网办业务的通知
文号 :    
关于手机APP新增10项网办业务的通知
2025-10-11           来源: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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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办事体验,切实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我中心已于2025年9月底正式上线还款方式变更、还款账户变更、贷款期限变更、借款人信息变更、月对冲还款签约、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出具职工账户明细、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等10项新增网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7 × 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二、扫码安装使用

:如已经安装过“手机公积金”APP的,可直接使用。

三、新增网办业务详情

(一)还款方式变更

有本市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变更。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仅允许申请变更1次还款方式。

(二)还款账户变更

贷款发放后,当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发生变动,可通过网办渠道申请办理还款账户变更业务。

:目前网办渠道暂不支持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南银行等3家银行的还款账户变更,涉及上述银行的相关变更需前往线下柜台办理。

(三)贷款期限变更

有本市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缩短贷款期限。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仅允许申请变更1次缩短贷款期限

(四)借款人信息变更

当借款人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或紧急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发生变更时,可申请办理借款人信息变更

(五)月对冲还款签约

有本市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月对冲还款签约,签约成功后,优先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

(六)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未质押、担保、冻结,在账户封存后,即可销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七)出具职工缴存证明

所有本市缴存职工可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八)出具职工账户明细

所有本市缴存职工可申请开具职工账户明细。

(九)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当贷款结清时,可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十)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因特殊情况,职工不能通过全国住房公共服务小程序“亮码可办”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完成相关业务办理的,可申请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上述如有疑问,请致电0746-12329。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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