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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03/2026-0107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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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相关部署,结合永州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充分释放政策利好,切实满足缴存人解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二、文件出台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相应延长贷款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男职工不超过63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不超过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解读要点:
1.借款申请人为男性的,统一按照63岁退休年龄核定;
2.借款申请人为女性的,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核定,并相应延长贷款期限。若借款申请人对退休年龄核定有异议的,以所在单位出具的退休年龄情况材料确定实际退休年龄,如干部任命文件、副处级(或以上)干部职务任命文件,高级职称聘任文件、职称证书等。
政策原文: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通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