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5-0604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问题,我市积极进行了整改,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及成效、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
二、整改目标
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名提档进位。
三、整改措施
(一)系统谋划工作。对照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考核细则、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系统谋划部署工作,着力补齐短板弱项。
(二)强化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帮扶,定期调度通报、会商研究生态环境短板问题。相关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主动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加强跟踪问效。对照中央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以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跟踪落实、强化督办。对生态环境质量下降明显、重点任务进度严重滞后的,采取重点调度、挂牌督办等方式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目标实现。
四、整改成效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全市对该问题进行了自查,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双牌县在2024年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中为第一档,冷水滩、宁远、道县为第二档,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验收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20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联系电话:0746-8334029;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潇湘大厦1621。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问题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