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5/2024-0497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江华县涛圩光伏电站二期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0746-83254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华县涛圩光伏电站二期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涔天河镇双石桥村 |
建设单位 |
江华智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
江华县涛圩光伏电站二期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站区总用地面积1.39hm2,总建筑面积1500.74m2,升压站布置有综合楼、电气楼、事故油池、主变、站用变、接地变、SVG、35kV配电室、继电保护装置室、220kV出线构架、PSC变压器舱、避雷针,以及生活污水设施、生活给水箱及净化装置、深井及深井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接地成套装置等。 拟建项目总投资77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固废、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在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砂池和隔油池,冲洗和机械维修等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为防止水土流失,开挖土石方时,场内表层土应妥善堆放,底层土也妥善堆砌。工程完毕后,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工程土石方开挖并回填摊平后可加强种植喜阴植物等绿化措施。对于少量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等;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按植被恢复要求进行平整翻松,选用当地草种进行绿化。对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在施工期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等;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统一收集至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变压器、无功补偿器等设备底部基座安装减振垫,加强对逆变器和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从而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确保事故油池的容积满足标准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测等。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