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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农科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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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农科所2019年度“平安家庭”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一)五好
1.遵纪守法好。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
2.安全防范好。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参与邻里守望工作。
3.家庭邻里关系好。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父慈子孝,夫唱妇随,邻里之间和睦。
4.生产生活好。家庭成员靠劳动致富,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5.环境卫生好。家庭内部以及庭院周围干净整洁。
(二)十无
1. 无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无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无重大家庭矛盾纠纷。
2. 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家庭成员中无练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的人员。
3. 无重大邻里纠纷。与邻里之间无重大争吵、无谩骂羞辱、无殴打伤害。
4. 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没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无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5. 无制假售假行为。家庭成员中没有参与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不为制假售假提供场所。
6. 无非正常上访行为。家庭成员中没有参与缠访或群体性上访。
7. 无安全事故。家庭成员遵守交通安全等相关法规,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8.无偷税漏税。家庭成员依靠劳动致富。
9.品行端正无伤风败类。
10.守信诚实无赖账行为。
二、评选方式
采用干部职工自主报名、单位提名推选相结合的方式,参评者填写好申请表及上交个人家庭情况汇报材料一份,由“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步筛选,推选出10户,提请党委会讨论决定,评选出 6户为市农科所2018年度“平安家庭”,并推送到老渡口社区、市妇联参与评选。
三、评选时间
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15日,有报名意向者请到文秘室领取报名申请表,要求填写申请表一份,个人家庭情况汇报材料一份,在截止时间内交至文秘室。
三、表彰方式
颁发“平安家庭”奖牌,发放奖品。
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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