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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农科所 发文日期: 2019-04-10
名称: 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关于印发《2019年度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    
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关于印发《2019年度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4-10           来源: 市农科所政工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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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2019年度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已经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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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推动我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所上下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中央有部署、所里有行动。所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全省扫黑办主任会议和130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永州市农科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所党委书记、所长孙小成任组长,分管的党委委员、副所长王文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五级职员、原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扫黑办),扫黑办设政工科,张湘辉任办公室主任,李善华、盛文艳、周琦、邓有能、张冬娥、唐利忠、王明、王恒、谭虹为成员,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科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职责是:加强对农业科研生产领域的监管,及时发现、移送黑恶势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非法侵入单位扰乱正常科研生产工作、侵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职工财物、胁迫相关当事人员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所党委书记、所长是全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党委委员、副所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的责任人。市农科所党委书记、所长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保障工作经费。2019年,市农科所根据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确保专项斗争的实际开支需要。

五、抓好重点工作。

1.建立举报受理机制。在市农科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2.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所发现的问题整理成台账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

3.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微信等手段,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罪恶行径,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4.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一是加强部门协作,特别要加强与纪检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所政工科按照要求报送信息和材料。

六、强化督查考核。所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查和专项考核,将考核内容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协作不主动、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科室,依纪依法问责。

附件: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清单移交明细表


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清单移交明细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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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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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线索来源类别:来信、来电、来访、自行排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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