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请求区政府书面复查我村修建路桥 信访申请书 | ||||
收文单位: | 零陵区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17-06-19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零陵区人民政府: 本人已于6月4日收到富家桥镇政府关于我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本人对此答复意见书不服,特请求区政府书面复查。其理由为: 一、镇政府没有从合同法上解决我村路桥修建难之相关问题。1.我村与水电站签订合同属实,且合法有效,涉案公司应承担修建路桥的义务;2.2007年冰灾及2013年水电站转买不是涉案公司不履行修建路桥义务的正当理由,买卖水电站其权利义务应一并转让,而不是只有权利的转让;3.2008年至2013年水电站已并网发电,这五年之间水电站完全有能力履行修建路桥的义务,但水电站始终没有履行,说明水电站没有诚信,违约。 二、镇政府没有从民生上考虑我村无路桥通行难的问题。 1.目前镇里村村通已覆盖至组组通了,但我村的路桥问题没有一直没有修呢?很大程度上镇政府没有重视我村基础设施弱的问题;2.修路桥问题我村一直信访但一直没有得到实际落实,很大程度跟镇政府的重视有关。 综上所述,请区政府本着实事求是,从法律、 民生的角度上责成镇政府予以落实我村修建路桥的问题。 为盼。
蒋文革 2017/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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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零陵区信访局 | 办理时间: | 2017-07-10 | ||
内容: | |||||
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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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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