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请求区政府书面复查我村修建路桥 信访申请书
收文单位: 零陵区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17-06-19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零陵区人民政府

本人已于6月4日收到富家桥镇政府关于我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本人对此答复意见书不服,特请求区政府书面复查。其理由为:

一、镇政府没有从合同法上解决我村路桥修建难之相关问题。1.我村与水电站签订合同属实,且合法有效,涉案公司应承担修建路桥的义务;2.2007年冰灾及2013年水电站转买不是涉案公司不履行修建路桥义务的正当理由,买卖水电站其权利义务应一并转让,而不是只有权利的转让;3.2008年至2013年水电站已并网发电,这五年之间水电站完全有能力履行修建路桥的义务,但水电站始终没有履行,说明水电站没有诚信,违约。

二、镇政府没有从民生上考虑我村无路桥通行难的问题。

1.目前镇里村村通已覆盖至组组通了,但我村的路桥问题没有一直没有修呢?很大程度上镇政府没有重视我村基础设施弱的问题;2.修路桥问题我村一直信访但一直没有得到实际落实,很大程度跟镇政府的重视有关。

综上所述,请区政府本着实事求是,从法律、 民生的角度上责成镇政府予以落实我村修建路桥的问题。

为盼。

 

                                     蒋文革

                                   2017/6/14

回文单位: 零陵区信访局 办理时间: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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