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苏通国际二期交付问题
收文单位: 联动处置中心 来信时间: 2020-02-25
来信类型: 求助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本人在苏通国际新城聚贤苑购买商品房一套,现有以下问题需咨询,请政府予以明确: 1、苏通国际新城聚贤苑备案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多少?为何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2、物业管理费政府批复的是如何收取?现物管公司要求一次性预缴15个月,是否合理? 3、开发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且至今未通知交付(已超过交付期限近一年),完全未收到开发商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交付,现开发拒不承担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且要求业主执行合同对开发商有利条款,请问这是经过政府备案的合同吗?如不是请政府协助小业主们要回开发商违约合理的违约金。
回复单位: 永州市-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时间: 2020-02-26
答复内容:

网友你好: 关于你咨询的有关问题,根据我委职能现予以回复如下: 1.你反映的苏通国际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经查,该小区前期物业未到我委核定收费标准。 2.如双方合同有约定物业收费价格,仍需到我委核定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有效期至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为止。 3.物业管理费收取由双方协商,但最长预交时间不超过一年。 4.你反映的其他问题不在我委职能范围内,请你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感谢你对市发改委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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