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退役军人因重大疾病、重大意外、重大灾害等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如何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帮扶? |
| 收文单位: |
联动处置中心 |
来信时间: |
2025-10-17 |
| 来信类型: |
咨询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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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退役军人因重大疾病、重大意外、重大灾害等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如何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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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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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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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10-17 |
| 答复内容: |
网友:你好!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3〕72号)精神,因重大疾病、重大意外、重大灾害等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在享受其他救助、赔偿外,自负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内用药)或受损额度在2万元以上的,可以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特殊困难援助。申请援助资金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身份证、优待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填写《湖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申请审批表》;(三)重病住院结算单,或意外事故赔偿协议、灾害受损评估报告等佐证材料,或规定期限内由公立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购药发票等。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0746-8358181)进一步咨询。已电话回复咨询人,其对答复结果满意。 |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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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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