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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04/2025-0331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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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在局群体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论证会暨部门座谈会、质量评估会。
会议首先由局二级调研员张科春介绍立法背景和过程,解读相关条款。紧接着市直各单位代表,相关专家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宁远县人大、宁远县政府、市人大相关委室、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领导对《《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论证议题进行论证。
市城管局代表提出1条意见:将第二十条第四点中的“随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修改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市住建局代表提出1条意见:将第五条“保护和管理”修改为“建设保护和管理”。
市自规局代表提出2条意见:1.第四条中的市直部门要增加教育、财政、消防救援等单位。单位名称要规范写。2.第六条中的“宁远县人民政府”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市应急管理局代表提出1条意见:第三条要增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此类话语。
市公安局代表提出1条意见:第十五条第三点后面修改为“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市司法局代表提出4条意见:1。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精准表述;2.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进行归纳,集中放在一条内;3。语言表述要精准、严谨;4.前后顺序进行适当调整。
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郑运生提出,要增加保护范围,加上九龙柱、游客中心等地,要表述精准。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编办等单位没有意见。
宁远县人大代表提出1条建议,建议保护范围扩大江泽民题词字碑、九龙柱广场、游客集散中心等。
行业协会代表、市旅行社协会会长、市康辉旅行社总经理李丽提出,要增加文旅融合的有关内容,针对外地游客来九嶷山旅游要有优惠政策。
柳宗元纪念馆馆长、省文保智库专家徐海斌提出:1.进一步核定舜帝陵和舜帝庙古遗址的两线范围;2.将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写入第三条;3.第九条修改为舜帝陵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4.第十三条最后一句增加“报省文物局备案”;5.第十四条增加“应当对舜帝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做好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建设”。
湖南科技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文旅融合专家黄渊基教授提出:1.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定要考虑平衡好,具体边界坐标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并设立统一的界桩和标识牌,确保边界清晰,避免争议;2.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可根据考古新发现和保护工作需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整;3.建立舜帝陵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咨询、论证和指导;4.第七条、第八条放到最后去;5.增加公众参与、单位和个人奖励、约束、惩罚机制;6.增加相关商标保护的内容。
华商(永州)律师事务所代表提出个别地方条文的表述要严谨、准确,以体现法规的严谨性。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唐雅男主任指出,目前主体、程序较为合法,赞同大家提出的意见,起草组要认真吸收、抓紧修改。
市人大法工委夏炜主任指出,起草组要充分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坚持科学立法、规范立法,抓紧时间推动下一步工作。
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副秘书长张泽槐提出4条意见:1.全文结构要进行适当调整;2.要成立专家委员会,设立咨询制度;3.在保护内容中增加对舜帝陵及相关文物的商标权保护;4.要斟酌文字,仔细推敲,不留漏洞。
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唐松成回顾了九嶷山舜帝陵的建设保护历程,强调保护、传承、弘扬舜文化的重要性,要求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杨婷老师代表专家组进行了总结。她指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制定主体具备制定相关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职责和主体资格。2.舜帝陵园和舜帝庙古遗址公园的保护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等行为,都属于文物保护行政管理范畴,未超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法定权限范围。
建议:落实《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十三条等规定的“舜帝陵管理机构”、“舜帝陵保护管理机构”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条、《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如否,则建议更换。3.《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履行了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目前制定程序合法,后续程序仍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4.《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主体内容未违法设定应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未违法增加办理行政许可的条件;未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
建议:一要精准表述,如文本中出现了“舜帝陵管理机构”、“舜帝陵保护管理机构”;二要明确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具体保护范围;三要着重审查是否与其他上位法相冲突以及是否有重复立法。5.《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名称规范,结构合理,逻辑清晰,用语准确。标题使用了“规定”等规范形式,条文表述基本明确、具体,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形制要求。
专家组认为,《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制定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形式规范。建议对权限以及内容进一步审查、细化与完善。并结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建议及建议,着重考虑法律的可行性与执行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实效与长效性,让《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成为守住当地文化根脉、坚定文化自信自强的最有力武器。
张科春进行了总结,肯定了规定的总体框架和思路,要求充分吸纳消化各位专家、同志的意见,要认真梳理、积极吸收、做好修改
会后,我们认真把各位代表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整理归
纳,积极采纳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定》文本,形成了《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草案》。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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