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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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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年3月21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永医保发〔2025〕5号)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7月22日,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国家医保局制定《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2024年10月12日,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护理服务需求,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若干措施》。
2025年1月15日,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湖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新增、废止或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43项。规范新增22项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已整合的“压疮护理”“床上洗发”等20项现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导尿”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按照新规定执行,规范新增的22个护理项目,除“免陪照护服务”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其中20个护理项目为全额报销。
(二)规范计价说明和使用说明,作出五个明确和两个规定。明确同一日内只可就高收取一种分级护理;明确压疮风险评估、跌倒/坠床风险评估、静脉血栓风险评估、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疼痛综合评定、营养风险筛查、呛咳风险评估等相关护理评估,已纳入价格构成,不作为临床量表额外计费;明确专科护理、分级护理、专项护理不得同时收费的情形;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不单设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上门服务费+护理项目价格”的方式计费;明确未包含在价格构成中的药物、特殊消耗材料及特殊仪器属于除外内容可以计费。规定“免陪照护服务”指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规定按日收取的各项护理费用,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收费,即入院当天按一天计算收费,出院当天不计算收费。
三、工作要求
护理服务类项目价格变化对医疗费用和基金支出影响大,各县市区(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政策落地执行的跟踪监测,重点监测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服务量变化,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防范高等级护理尤其是特级护理、Ι级护理服务量异常升高。重点关注调价对相关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服务频次、费用变化的影响以及免陪照护服务的服务形式、服务质量和患者反馈。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