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房产局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评价报告
  • 2017-11-0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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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房产局

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评价报告

 

 

 

 

 

 

 

 

 

 

 

 

 

 

 

 

 

报告单位:永州市房产局

 

 

 

 

 

     

 

1、   报告封面及目录

2、   报告纲要

3、   报告正文

4、   市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 基本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二) 项目绩效目标

二、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

(二)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财政专项资金)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三、 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 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二)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

     (二)项目效率性和效益型分析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建议

 

 

 

 

 

永州市房产局保障性住房建设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按照《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办法》的要求,我局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中低收入人群无房户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由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构成。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公共租赁住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所有权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局2016年市本级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9375户;建成公租房1150套;发放租赁补贴1811户。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带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局2016年中央项目预算资金26529.58万元,省级项目预算资金4528.5万元,自筹资金308589.92万元,总投入339648万元。

    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中央资金到位26529.58万元,省级资金到位4160.5万元,自筹资金308589.92万元,总筹资金339280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财政专项资金)。

我局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支出为17232.28万元,其中:棚改项目支出15100万元,公租房项目1844.2万元,租赁补贴226.49万元,廉租房房屋维修支出21.59万元、公租房维修支出40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市本级实际,我局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414)、《湖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1121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1119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24号)等文件规定实施管理。

我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遵循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办理。项目资金管理程序为:1.项目立项批复或其他有效文件;2.用款单位的申请报告;3.项目预决算评审报告;4.工程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凭证及工程监理等部门签署的意见;5.项目资金支付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项目招投标依据《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永政发〔201227号)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采购合同估算价格达到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都进行了招标。

    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永州市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实施细则》(永规建发〔200927号)组织实施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我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11号)、《湖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2]4号)、《永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514号)、《永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515号、《永州市中心城区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办法》等办法组织项目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

我局年初预计完成保障性住房投资263480万元,其中完成公租房投资1700万元、完成棚改投资337400万元、完成租赁补贴发放180万元。

我局年末实际完成保障性住房投资17232.28万元,其中:棚改项目支出15100万元,公租房项目1844.2万元,租赁补贴226.49万元,廉租房房屋维修支出21.59万元、公租房维修支出40万元。

    (二)项目效率性和效益性分析。

     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改善了9375户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为18114487人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同时还有1150套公租房待竣工分配。

结合《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结果,得分9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将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新建项目按时开工、续建项目按时完工和分配入住。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实施环境有待改善。一是手续办理耗时长。面对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的严峻形势,相关职能部门只是按部就班,没有开辟“绿色通道”,没有落实限时办结和并联审批等制度,导致项目用地、项目规划手续、招投标和财政评审等耗时长,建设环境堪忧。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办理手续尤其困难。二是征地拆迁进度慢。由于征收补偿牵涉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户期望值过高,工作进度缓慢,特别是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

2.后续管理难到位。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增加和保障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管理资金等后续管理的问题凸显。此外,由于各县区信息共享平台搭建不完善,而保障对象量大面广,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困难较大。

    (二)改进措施、建议。

1.规范项目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性较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程序,坚持按照三公原则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造价要严格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审计监督。

2.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为了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拆迁安置户、低收入和低保户的社会稳定和城市的发展,后续所需管理资金建议采取多种形式筹措。如:小区门面租金收入解决一部分、小区内公共场所经营收入补贴一部分;小区住户筹措一部分等,确保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

 

 

附件:市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永州市房产局

                             2017118

 

 

 

 

附件

市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二级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得分

指标

指标

投入

20分)

项目立项

12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椐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4

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项目顸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依椐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4

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

 

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资金落实

8分)

资金到位率(4分)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4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到位及时率(4分)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4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过程

30分)

业务管理

10分)

管理制度健全(3分)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3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3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过程

30分)

业务管理

10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4分)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4

财务管理

2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5

资金使用合规性(7分)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7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8分)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8

产出

30分)

项目产出

30分)

实际完成率(7分)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6

完成及时率(7分)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7

计划完成时间: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质量达标率(8分)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8

成本节约率(8分)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8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效果

20分)

项目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3分)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3

社会效益(3分)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3

生态效益(3分)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3

可持续影响(4分)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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