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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82名公职人员因环境问题被问责
  • 2017-05-1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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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5月17日电(记者 周楠)记者17日从湖南省永州市纪委了解到,永州市近日有82名国家公职人员因为在环境违法事件中不作为被问责。 

永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永州市68件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砖厂噪声污染、养猪场水污染、违规超采锰矿、污水偷排等等问题。接到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后,永州市要求迅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日前,永州市蓝山县纪委通报了一起对铁锰矿开采监管不力追责案,36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责任追究。蓝山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责令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8名县级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对县矿开办、矿整办、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利局等单位8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在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也发现了多起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由于长期整治不到位,20名责任人被追责。包括区发改委主任兼环保局局长徐天柱、区农业委主任段建华、区国土局局长刘保国、区住建局局长陈建军4人均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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