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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5-0440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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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永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19号)、《关于公布市级返乡创业园拟建设名单的通知》(永人社函〔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市区申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评估和验收等程序,拟认定零陵区、道县、新田县、江华县等4个县区建设的返乡创业园为市级返乡创业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46—8440891。
联系邮箱:yzsjyfwzx2025@163.com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部(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6楼603室),邮政编码:425000。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