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6-04695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的通知
YZCR-2026-11002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经开区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2021年12月22日我局出台了《永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永人社发〔2021〕20号)规范性文件。近几年,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省人社厅对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内容不再适应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实际。为此,市人社局决定废止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
特此通知。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