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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7/2026-04695 发文日期: 2026-09-16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的通知
2026-09-16           来源: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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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CR-2026-11002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经开区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2021年12月22日我局出台了《永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永人社发〔2021〕20号)规范性文件。近几年,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省人社厅对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内容不再适应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实际。为此,市人社局决定废止永人社发〔2021〕20号文件。

 特此通知。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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