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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6-0468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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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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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枚:
本委受理申请人周三妹与被申请人李枚劳动争议案件(道劳人仲案〔2026〕第54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周三妹的全部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潇水南路488号办公楼南楼(201室)(联系人:杨发强,电话:0746-5218973);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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