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1/2012-0331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永安〔2012〕2号
关于印发《永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永及市属重点企业:
现将《永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永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省安委办,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印
(共印180份)
永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为主线,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力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体目标: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各类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围绕上述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八项重点措施的落实:
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主线,着力加强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追究等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年度安全生产书面述职制度,结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内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与银行、保险、担保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2、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和各级领导干部定期督查制度。继续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事故多发地区预警约谈、黄牌警告、开现场会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继续推动工业园区、矿产资源相对集中的矿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和体系。
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借鉴外地区成功做法,试点在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划分监管区域、明确监管对象,每片区域、每家高危企业明确1名监管人员具体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例会调度、普遍述职与重点抽查评估等制度,以及矿山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等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商和决策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4、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治维稳体系中,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的安全生产权重和考核力度。推行市直重点职能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坚持完善按月调度、按季分析、适时指导、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确保全年控制指标不突破。加强安全生产平时工作考核,建立每季通报考核情况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5、严格安全生产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建立“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每半年在媒体公布事故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有效举报奖励制度。
二、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推手,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6、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动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加大对农用运输工具非法载客和违章违规运输的打击力度。加强校车、航空和铁路安全监管工作。
7、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继续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加快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推行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突出抓好瓦斯、水害、火灾防范治理。
8、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加强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严重隐患问题治理。继续抓好矿山资源整合和采空区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矿山。认真做好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采空压坍塌等措施落实。用好省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落实企业配套资金,加快治理进度。
9、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继续将安全生产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危化建设项目。继续推动化工企业进园区。落实危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限制落后、淘汰的化工项目落户城市。继续深入治理城市工业灾害隐患治理。
10、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加大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和虚假整合、分头管理及生产线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力度。加大违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的关停、取缔打击工作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和运输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提升改造,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水平。
11、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支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专项治理。继续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
12、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深入治理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
13、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继续开展渡口、河道、渡船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
14、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做好冶金、机械、建材、轻工、商贸、旅游、电力、特种设备、民爆、水利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着力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15、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打非”职责。加强对县乡政府“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对“打非”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故的,严格追究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充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等现象坚决予以查处。注重监督和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继续非法生产行为。
1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2-3次全市性的打击专项行动。按照“实施整合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原则,加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
17、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的重心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主向查纠违规违章行为为主转变,由事故查处为主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深化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制订并实施好2012年度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明确执法任务,落实执法措施。全面推进乡镇委托执法,定期开展执法案卷互评、执法质量分析评议、执法质量考评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18、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结合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深挖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腐败行为和“保护伞”,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四、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为目标,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
19、加强形势政策宣传。采取开辟专栏、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巡回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通知》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20、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完善与新闻单位的联动机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常识,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继续加强《永州安全生产》、《永州安全监管》专栏的策划组稿工作,宣传推广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定期向媒体及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状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信息。
2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主题征文、安全知识巡回讲座、安全书籍进农家书屋、安全文艺创作大赛等为主要内容的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全员“查隐患、反三违、提建议”活动,提高班组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积极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2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党校、中小学校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课”常态机制,建立党校、学校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课”开展情况定期报备制度。全面启动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社区(村)安全生产联络员培训,年内对全市所有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和社区(村)安全生产联络员开展一次安全监管、执法、宣传等方面业务培训。继续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建设一批中小学安全基础教育示范基地。
五、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抓手,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3、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适当奖励引导资金,在工伤保险、安全责任险存缴比例和技改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企业自主创建的积极性。加强安全标准化宣贯培训,年内对全市所有未通过标准化的工矿商贸企业的创建自评员进行一次标准化业务轮训。完善标准化建设责任包干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争在创建的覆盖面、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突破。年底前,全市所有取证非煤矿山企业要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冶金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要达到60%以上,冶金以外的其他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要达到50%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要达到60%以上。
24、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建设。总结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经验,修订完善创建标准和考核机制。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强化创建工作指导和帮扶经费支持。丰富示范创建内容,推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向示范县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延伸,力争有1个县列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县,10-12个乡镇建成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10-15所学校、10-12个社区创建成市级安全学校、安全社区。
25、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通过政府引导推动、专家队伍支持、提供技术服务等方法途径,建立完善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继续加大煤矿和井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露天小型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和尾矿库在线监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装混药技术,化工高危工艺自动控制技术等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6、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积极在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安全费用由企业按需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六、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突破口,着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27、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区都要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投入,加强市矿山救护队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8、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和企业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并加强四级预案体系之间的衔接。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29、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公安、安监、消防、卫生、气象等部门协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和应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
30、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加快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及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数据库建设。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加快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加强日常监测,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七、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契机,着力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
31、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中编办104号文件赋予的职责,理顺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设立独立的内设机构,充实专业的监管人员,配备适应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需要的车辆、检测设备、个体防护用品等技术装备。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发改、公安、工商、安监、卫生、环保、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监管体系,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
32、落实职业卫生防治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置危害物质告示牌,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定期检测,改善作业环境,减少职业危害,及时排查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加大技改投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为从业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作业场所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33、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完善装备、保障执法、支撑有力”的原则,在充分发挥隶属卫生部门的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作用的同时,着力构建装备完善、技术精湛、管理有序、服务上乘的市、县两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网络。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
34、开展有毒有害物品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花岗岩类矿山、石棉、水泥、箱包皮革、木制家具、装饰装潢、冶金、汽车制造企业等易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行业领域生产作业场所的摸底排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八、以提高履职履责能力为中心,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34、强化队伍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以“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全监管机构”活动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使全体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抓好安全监管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35、强化队伍业务建设。完善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制度,通过选送参训、执法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重点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6、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在安全监管队伍中大力倡导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将工作重心下移、防范关口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安全监管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