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42/2025-0127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请举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的义务!
如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请您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扫描下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一键登录】登记手机→点击【我要举报】→阅读举报须知→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填写举报内容→在【个人中心】可以查看举报记录和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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