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井水被严重污染,环保局告知无法找到污染源
收文单位: 市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0-01-15
来信类型: 环境保护
办理状态: 已评议
信访内容: 严书记您好:永州市冷水滩区上岭桥镇竹山桥村曹门院组有一口三国时期自然形成的历史古井,常年流量非常大,水质清澈见底,水草繁多,游鱼米虾等水生动物繁多,村民自古以来依靠这口古井相依为命,维持日常生活饮用水,生活用水,农田灌溉用水,现2019年12月31日开始异常,突然出现浑浊,还有鱼虾螃蟹出现大量死亡,水流至的鱼塘里,鱼塘也出现大量死亡,村委会派出村协警现场取证,没有结果,现在这个口井里,鱼虾停止死亡,水草也有死的迹象,水质依然浑浊非常腥臭,井水水流量还是没有减少,洗了衣服衣服也是腥臭,洗手手上也是腥臭味,冷水滩区环保局派出河东管辖执法大队:陈队长(联系电话13874701811),1月3日上午到达现场,看到井水被污染,问及该水井周边污染源,村民提供最近的地方有一处养鸡场和养猪场,是隔壁村,篓子房村,离水井直线距离不到1000米,随之陈队长去到该养鸡场,发现养鸡场有偷排污,和化粪池未进行任何防渗,防漏处理。中午养鸡场老板,请陈队长,一起去酒店吃了中饭,下午村民再次联系陈队长,陈队长给出答复该井水污染与养鸡场无关,1月6日村民继续向市长热线反馈该问题,陈队长,邀请上岭桥镇工作人员,畜牧水产局工作人员,一起到达被污染水井现场,上岭桥镇工作人员向区环保局提起,要求环保局帮助我们找到污染源,随之一起去到养鸡场见到之前偷排的鸡粪大面积被挖土机,从新掩盖了。随之陈队长与上岭桥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村民商谈,由陈队长给鸡场法人做口供笔录,商定当天下午14-15点,陈队长取被污染井水和鸡场化粪池井水,化验比对,确认污染源,陈队长未兑现自己的承若,至今陈队长并告知村民无法确认污染源,给村民造成的农业损失,村民的生活用水,饮用水都没有办法保障,请相关领导帮助村民确认污染源,排查污染企业,为广大村民群众解忧排难,赔偿损失,将污染企业绳之以法。该环保局陈队长与养鸡场老板原本就是熟人,无合格任何排污措施从2016年经营到现在,村民井水出问题,鱼塘里的鱼死完了,环保局告知找不到污染源。快过春节村民生活无水可用
受理单位: 生态环境局
办理时间: 2020-01-16
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生态环境局
办理时间: 2020-01-16
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百姓呼声”平台上反映“永州市冷水滩区上岭桥镇竹山桥村古井污染源”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监察,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0年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冷水滩区上岭桥镇竹山桥村古井进行了现场监察,通过周围走访了解到影响古井污染的隐患可能是附近的一家养鸡场和一家养猪场。

二、养鸡场、养猪场基本情况:

(1)养鸡场名称为:永州市张保三鸡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张保三,地址:冷水滩区上岭桥镇楼子房村,该养鸡场有3栋鸡舍,总面积4500平方米,年存栏3万羽,总投资400万元整,该养鸡场于2016年2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开始进行养殖,主要养殖蛋鸡。该养鸡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境保护备案登记表。

(2)养猪场名称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顺养猪场,经营者:黄保林,地址:冷水滩区上岭桥镇楼子房村, 该养猪场有2栋猪舍,总面积为1500平方米,年存栏肥猪300头,总投资30万元整,该养猪场于2014年4月18日开工建设同年投入养殖,主要从事牲猪养殖及销售。该养猪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境保护备案登记表。

 三、处理情况:

(1)2020年1月6日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对永州市张保三鸡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张保三制作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调查询问笔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2020年1月9日我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永州市张保三鸡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场外总排放口污水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 冷环委监(字)[2020]第5号。 2020年1月14日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对永州市张保三鸡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张保三下达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冷环责改字[2020]5号、《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

(2)2020年1月15日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对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顺养猪场经营者黄保林制作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调查询问笔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2020年1月9日我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顺养猪场的场外总排放口污水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 冷环委监(字)[2020]第4号。2020年1月14日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对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顺养猪场经营者黄保林下达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冷环责改字[2020] 6号。

下一步,我局将对2家养殖场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他们必须做到污水不外排,还当村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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