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一级建造师报考相关咨询
收文单位: 联动处置中心 来信时间: 2026-05-27
来信类型: 咨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本人此前在原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工作年限、专业等各方面条件均满足一建报考要求,现入职新单位,不再从事施工管理相关工作。现咨询: 1. 此种情况是否仍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2. 报名系统中工作单位应填写现新单位还是原单位? 3. 资格审查所需的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能否由原单位出具?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6-05-29
答复内容: 已收悉你提出的关于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问题。因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相关公告暂未发布,请考生在公告发布后再次核对报考条件。现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回答考生问题。 1.此种情况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n年”指以往工作经历,并未限制现工作的性质。因报名需要填写信息较多,能否报名参考以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的审核结果为准。 2.报名系统中工作单位应填写现新单位还是原单位 填写现工作单位。 3.资格审查所需的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能否由原单位出具? 可以。 感谢考生对人事考试的关注与支持,若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746-8329607。已电话告知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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