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咨询组合住房贷款中商贷部分是否可办理商转公业务 |
| 收文单位: |
联动处置中心 |
来信时间: |
2026-09-04 |
| 来信类型: |
咨询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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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想咨询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本人于2020年在永州购买自住商品房,因当时公积金贷款贷不了这么多,无奈才办理了公积金+商业组合住房贷款,并已于2026年8月顺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贷款正常按期还款,无逾期情况。
近期刷到益阳市官方抖音账号“益阳在线”发布消息,当地已经支持组合贷里面的商业贷款部分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能有效降低职工每月还贷利息,减轻家庭还款压力。
特此咨询:永州市当前是否允许组合贷中的商贷部分单独申请办理商转公? 如果政策可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若暂未开通该项业务,请问是否有后续政策规划。
期盼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答复,感谢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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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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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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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6-09-09 |
| 答复内容: |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暂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我市开展的“组合贷款”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如果将商业贷款部分转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要重新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在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同一缴存人不能存在两笔公积金贷款,且同一套住房也不能申请两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因此,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转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我市今年创新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原住房办理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也可申请。如您能自行结清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且满足装修贷款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并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以满足您个人的资金需求。
关于后续是否开通此项业务,我中心将结合资金使用情况、贷款需求、借鉴其他公积金中心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敬请关注。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够解答您的疑问,如您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登录我中心官网(输入网址:http://zfgjj.yzcity.gov.cn/)查询详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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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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