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小玲) 近日,市人社局研究制定了《永州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18〕33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保险基金大检查,确保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该局成立全市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要严肃检查纪律,不得隐瞒问题线索和篡改检查结论,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集体讨论研究,按程序规定办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基金损失的,将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以自查为主,抽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市本级及各县区采取跨县跨市相互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度建设、征缴管理、支付管理、财务管理、经办服务管理、退休审核审批及工伤认定鉴定、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内容,全市专项检查工作从4月正式启动,7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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