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胡承斌 陈斯哲)“雷某、谢某等5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日前,新田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这是该县以监督执纪问责、严打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零容忍”的又一战果。
去年4月以来,新田县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工程,成立高规格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成立5个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组和3个保障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分别牵头负责一个领域的整改或保障工作。在强力督察过程中,共约谈44人,其中单位负责人13人、分管副职23人,立案审查国家工作人员11人,农村党员干部4人,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者刑事拘留24人(其中批捕9人),行政拘留11人。
在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方面中,今年1月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交办8.5个信访件和9个反馈问题的办结销号。同时,今年4月份以来,在省市组织的各次“回头看”环保督察行动里,均未出现较大的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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