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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理,村事村管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2021-07-08 09:35
  • 来源: 市域社会治理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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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管理区在全区66个自然村成立村民理事会,构建“村两委+若干自然村村民理事会”的新型村级组织模式,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村为主”前提下,由行政村向自然村下移、向村民小组延伸,依靠理事会这个“小组织”做好社会治理这篇“大文章”。

一、加强规范指导。村民理事会对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村规明约、空心房拆除,宅基地调整置换、抗旱水源分配、邻里矛盾纠纷调处,治安巡逻、红白喜事勤俭节约、规范村容村貌,各家各户环境卫生、婚姻家庭、尊老爱幼等方面实行全面管理。为引导规范村民理事会的产生、运行、保障、赋权,管理区出台了《回龙圩管理区村民理事会规范》、《村级微小权力运行“四单一流程》。同时,区党委向各行政村派出指导组,指导组组长由区党委委员兼任,副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或办事处书记兼任,相关区直单位、镇(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成员。指导组再向各自然村派出指导小组,协助村支两委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强化民主协商。为了确保村民理事会能够代表全村人民的共同意愿,各自然村理事会由5-10名成员组成,根据家族代表性、年龄、能力、威望、居住地域、自然资源分布等情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德高望重的房亲宗族前辈、乡贤能人且具有公益心、公道正派、有代表性、能推动工作的要求,在村组干会议中提议、在村民代表会议中酝酿、在村民大会中表决,公平、公正、公开选举产生出“想办事、会办事”的理事会,真正实现了民事民理,村事村管,民主协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办事处)。近半年来全区村民理事会共召开民主协商会议467次,民主协商解决重大事项312件次。

三、凸显为民服务。在日常管理中,各自然村理事会主动上门化解邻里矛盾、真心实意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民主商议决定村级事务;村民理事会成员在尊老爱幼、文明卫生、家庭和睦,治安巡逻等方面率先垂范、舍得“吃亏”,深得村民们的认可。同时,理事会成员还积极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传授柑橘种植技术,组织柑橘合作社发展经济,引导全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助力村级公益事业,真正做到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村事村管、民事民理”。近半年来,全区村民理事会开展公益服务活动822件次,治安巡逻692余次,上门化解矛盾236余起,俨然已成为各自然村凝聚共识的主心骨、推进基层整治的主人翁、践行新风的主导者、振兴乡村的主力军、美丽乡村建设的“加速器”。

根据回龙圩投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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