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蓝纪宣) “我郑重承诺,本人决不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11月7日,蓝山县纪委监委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宣誓,承诺不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多部门发出通知,在全县140多个单位和209个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组织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签订“八个决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公开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一个缩影。
《通知》要求,全县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抵制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做到“八个决不”:决不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决不组织、从事、参与民间高利借贷活动;决不组织、从事、参与高利转贷行为;决不为非法集资、民间高利借贷活动提供担保;决不为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方便和保护;决不利用职权或职位上的便利和影响,在非法集资、高利借贷活动中谋取利益回报;绝不瞒报本人及亲属曾经参与或正在参与的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决不在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案件过程中组织、唆使、煽动上访闹事、传播谣言等行为。
《通知》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行为的监督管理,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摸底排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问题不教育管理,发生问题后不制止、不处理或隐瞒不报、抵制不查,以至发生非法集资问题严重,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